| 加盟对象: |
企事业单位、集体企业、股份制企业及个人均可加盟 |
| 区域范围: |
北京市以及全国主要省会城市、经济发达地区或重点沿海旅游城市 |
| 选址要求: |
北京市以新侨三宝乐总店和现有分店为中心,公交车五站以内无新侨三宝乐经营销售网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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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选店址应在交通便利、人口流动量大的繁华街区或商业中心附近,人口密集的大型成熟社区以及大型商场或超市内 |
| 申请特许经营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 |
1、 |
申请方须自愿加盟新侨三宝乐连锁体系,承认并愿意遵守新侨三宝乐连锁经营章程 |
2、 |
申请方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信誉良好,资信可靠,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整体素质 |
3、 |
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,申请方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都要有正确的认识和充分的心理准备 |
4、 |
申请方所在区域应具备一定的消费规模和水平,要具有一定的客流量或潜在消费对象,交通便利,最好具有相应数量的停车位。(申请方应提供所选店址的详细资料,包括:店址所在区域、周围相关商业设施、居民区分布以及类型。要提供所选店面的平面图,指明水源、配电箱等基础设施的位置并附店址相关照片) |
5、 |
申请方必须与新侨三宝乐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持高度一致 |
6、 |
申请方必须接受新侨三宝乐的统一配送 |
7、 |
特许经营方在加盟新侨三宝乐的同时,不得再做同行业的其它品牌 |
| 店面规模: |
超市加盟店:使用面积:50~60平方米,房屋高度3米以上为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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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面店(前店后厂):使用面积 最少100平方米,房屋高度3米以上为好 |
特许经营的相关费用: |
1、 |
特许加盟金:6万元/年。(自签定合同之日起,三日内将当年的加盟金一次性交清) |
2、 |
履约保证金:10万元。(如无违约,合同期结束,保证金无息返还) |
3、 |
受许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特许加盟金的,以每年的特许加盟金为基数,每超一日按1%的比例向特许方支付所拖欠损失金,直至付清为止。 |
4、 |
其他费用(此款在“特许经营合约”中体现) |
5、 |
合约履行期间,如受许方想开设第二家分店,特许方将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|